致:大连生活网
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接受北京沣禾汇文化传媒有限公司(以下简称“版权人”)的授权委托,就你司所有和运营的“大连生活网”网站及相关网路平台上未取得版权人合法授权擅自盗播电影作品《异界(COMA)》(以下合称“案涉电影”)等事宜郑重发出本函:
案涉电影由版权人出品并拥有中华人民共和国领域内的放映权、广播权和信息网路传播权,任何未经版权人认可而通过任何方式传播该电影全片或部分片段的行为均属侵权,版权人对任何侵犯其涉案电影合法权利的行为,有权以其自身的名义、或单独授权第三方采取包括但不限于协商、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举报等方式维护其合法权益。
我们了解和注意到:
1. 根据版权人调查取证,你司所有和运营的网路平台“大连生活网”网站上未经版权人授权连续多日擅自盗播案涉电影(网址https://dlkoo.com/down/2/2020/516188812.html);
2. 版权人从未将案涉电影在任何地区的任何版权直接或间接授权给你方。
我们认为,你方作为从事文化产业及视频内容的运营主体,理应尽到合理注意义务,审慎审核拟在该平台播出的电影的版权及授权文件。然而遗憾的是,你方未尽上述审核义务,持续存在案涉电影的违法播出,已给版权人造成了重大的经济损失和商誉损失。
基于上述事实和相关法律规定,本所律师特此函告你司:
1. 请立即停止案涉电影在“大连生活网”平台上的一切播出、传播和宣传等侵权行为并立即发布道歉声明以消除影响;
2. 请你方在收到本律师函后24小时内立即与我们联系并赔偿由此给版权人造成的一切损失。
我们希望你方慎重对待我们的告知,采取切实有效的行为履行应尽的法律义务并依法承担法律责任,以避免更大的经济和商誉损失。
如你方在接到本律师函后,仍然存在违法、侵权行为,本所将依据版权人的授权,在全球范围内采取一切包括但不限于行政投诉、民事诉讼、刑事举报等法律手段全面追究违法、侵权方的法律责任,届时恕不另行通知。
特此函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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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海天尚律师事务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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